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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早期人防监理证件查询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2023-08-04 17:09
单位新聘用的持有国家人防办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和人防监理员证书,请问在哪里能查询真伪?如何办理变更?
回复
回复部门: 省人防办 回复时间:2023-08-08 11:18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乙、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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